诚信亮点

当前位置 > 诚信亮点 > “法院为社会诚信建设做了一件大好事!”

“法院为社会诚信建设做了一件大好事!”

fiogf49gjkf0d

“法官,能不能帮我查一下这个公司的涉诉诚信情况?我们单位最近准备向该公司放款。”2月23日上午9点,江苏银行的法务代表周先生来到泰州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想运用该院的诉讼失信信息数据库进行信用查询。而这一幕正被前来调研的全国人大代表泰兴市邮政局江平路支局局长何建忠看到。

“除了在诉讼服务中心能现场查询外,我们的官方网站也开设了诉讼信用信息查询平台,去年有1.7万多人次进行了查询访问。”陪同调研的泰州中院副院长冯毅向何代表介绍,“下一步我们还要在微信和微博上开设查询平台,让老百姓一机在手,动动手指头就能了解诚信信息。”

随后,何建忠代表听取了冯毅和法院网站负责同志关于该院涉诉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介绍。去年以来,泰州中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规范诉讼失信行为标准,并进行诉讼失信等级分类。经过一年来的探索和努力,当前该院涉诉诚信系统已能够对诉讼过程中产生和识别出的失信信息予以自动归集,形成诉讼失信信息数据库。以此为基础,对外进行失信信息披露、应用、提供查询服务,并和各大银行、征信办等机构形成联动惩戒机制约束失信行为人。目前这一系统已经被江苏省经信委列为重点信息建设工程。

“法院把涉诉诚信建设和大数据进行优化整合,既形成了具有创新性的惠民司法品牌,更是为社会诚信建设做了一件大好事!”调研过程中,何建忠代表对泰州中院的涉诉诚信系统建设连连称赞。(朱 旻 王小新 于 波)


发表时间:[ 2016/3/1 9:3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