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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信息资源 释放信用红利 ——访山东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建海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儒家认为人无信不立。在孔子故里山东,诚信是一颗火种,薪火相传,在新时代发挥着不同寻常的作用。
山东省在2015年9月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以四年初见成效、六年基本完善为总体目标。
“这是山东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重要顶层设计,对加快建设‘信用山东’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建海告诉记者,目标到2020年,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体的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齐备、运行良好;基本实现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信用信息的互为查询。与省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的省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省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的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覆盖率都要达到100%,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都要在85%以上,省级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的比率达到95%,全省信用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以上。
聚合信息建立交换共享平台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架构主要由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组成。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主要由“一网三库一平台”组成。其中,“一网”是指“信用山东”官方网站。“三库”是指归集、完善和整合省级各行业、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成果,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分别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三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平台”是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数据库信息进行聚合,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崔建海介绍说,平台将充分利用山东省法人基础数据库、山东省人口基础数据库、政务云平台等前期成果,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大数据处理技术,汇集存储公共信用信息。
据了解,2015年10月,山东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完成公开招标工作,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启动。2015年12月31日,“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已上线试运行,并与“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对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框架已基本建成,可向社会提供基础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信用目录是信用平台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崔建海说,山东省发改委以全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2015版)》,共涉及38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近300多类信息。目前正根据目录内容,逐个对接相关部门,已与省法院、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进行了有效对接。
行政管理领域率先推进信用应用
“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崔建海向记者娓娓道来。
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将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为此,山东省从五方面入手,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让信用红利进一步凸显: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地方信用管理网站,切实发挥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作用,充分发挥征信市场在提供信用记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全社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已经完成了两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信息的部门间推送。2015年以来,山东省工商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了法院系统提供的涉及9438户的27,236条股权冻结信息、税务部门提供的24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等工作中已经受到限制。另外,山东省安监局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拒不执行行政执法指令等9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定期向全社会公开。
公开公示力促政府治理体系创新
打开“信用山东”网站,记者注意到行政许可公示和行政处罚公示在右边栏滚动更新,任意点开一条行政许可类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许可事项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等内容一目了然。行政处罚类信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等信息也一清二楚。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创新的必然要求。”崔建海说。
据介绍,今年1月山东省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省级各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以及省政府门户网站。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等渠道实现信息共享,省级信用平台建成后,通过信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根据《意见》,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质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威海、聊城市等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属于首批启动单位,于今年1月底前实现“双公示”。省、市、县具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利的各政府部门属于第二批次,于今年3月底前全部实现“双公示”。
山东省在2015年9月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提出了未来一个时期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以四年初见成效、六年基本完善为总体目标。
“这是山东省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最重要顶层设计,对加快建设‘信用山东’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建海告诉记者,目标到2020年,以“一网三库一平台”为主体的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齐备、运行良好;基本实现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信用信息的互为查询。与省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的省级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省级信用平台互联互通的设区市信用信息平台覆盖率都要达到100%,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覆盖率都要在85%以上,省级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实施联合奖惩的比率达到95%,全省信用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亿元以上。
聚合信息建立交换共享平台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架构主要由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设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组成。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主要由“一网三库一平台”组成。其中,“一网”是指“信用山东”官方网站。“三库”是指归集、完善和整合省级各行业、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成果,依托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分别建立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三个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平台”是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将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数据库信息进行聚合,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
崔建海介绍说,平台将充分利用山东省法人基础数据库、山东省人口基础数据库、政务云平台等前期成果,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大数据处理技术,汇集存储公共信用信息。
据了解,2015年10月,山东省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一期)完成公开招标工作,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启动。2015年12月31日,“信用山东”官方网站已上线试运行,并与“信用中国”网站实现对接;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大框架已基本建成,可向社会提供基础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信用目录是信用平台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崔建海说,山东省发改委以全省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2015版)》,共涉及38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近300多类信息。目前正根据目录内容,逐个对接相关部门,已与省法院、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进行了有效对接。
行政管理领域率先推进信用应用
“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是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崔建海向记者娓娓道来。
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将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社会保障、科研管理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
为此,山东省从五方面入手,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让信用红利进一步凸显: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地方信用管理网站,切实发挥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作用,充分发挥征信市场在提供信用记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健全全社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已经完成了两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用信息的部门间推送。2015年以来,山东省工商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了法院系统提供的涉及9438户的27,236条股权冻结信息、税务部门提供的24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信息。同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等工作中已经受到限制。另外,山东省安监局将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拒不执行行政执法指令等9种安全生产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定期向全社会公开。
公开公示力促政府治理体系创新
打开“信用山东”网站,记者注意到行政许可公示和行政处罚公示在右边栏滚动更新,任意点开一条行政许可类信息,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设定依据、许可事项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批部门等内容一目了然。行政处罚类信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等信息也一清二楚。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创新的必然要求。”崔建海说。
据介绍,今年1月山东省印发《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省级各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网站以及省政府门户网站。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等渠道实现信息共享,省级信用平台建成后,通过信用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根据《意见》,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检察院、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质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威海、聊城市等示范工程牵头单位属于首批启动单位,于今年1月底前实现“双公示”。省、市、县具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利的各政府部门属于第二批次,于今年3月底前全部实现“双公示”。
发表时间:[ 2016/3/1 9:1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