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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着力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


  近年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结合行风建设有关要求,以“夯实信用监管工作基础,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为工作目标,精心组织实施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立了信用监管数据治理长效机制。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公示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将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列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内容。促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条块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将产品质量、食品监督抽查等信息归于企业名下并公示,推动全省统一归集共享行政执法综合数据,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和核查整改机制。

  优化信用监管数据治理规范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公示常态化,督促各市、各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信用约束等信息,于信息产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市场监管部门,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记于企业名下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进、查漏补缺。持续进行公示系统升级改造,不断完善功能并加强数据整合、校验,确保涉企信息归集公示链路畅通、规范有序。从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冗余性、关联性7个维度,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归集、公示的近三年、68个类型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进行全面自查,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数据质量问题清单组织进行核对、及时整改。依托公示系统健全信息共享,强化失信约束和联合惩戒。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在行政许可、银行贷款等方面受到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威力凸显。

  彰显信用监管数据治理澎湃动力。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融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风险分类结果全量推送至“双随机”监管平台,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进监管既“无处不在”又“无事不扰”。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利用,为企业享受退税减费、参与政府部门评先树优、通过电商平台验证、获得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等提供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数据治理、系统建设、数据应用等工作,通过数据链和业务链交互迭代推进信用监管数据治理精准化,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互促共进,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发表时间:[ 2024/10/10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