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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进协会商会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法宣传活动


2020年11月25日下午,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工商联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进协会商会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到汕尾市民营企业家文化协会、汕尾市江西商会实地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商事主体诚信、及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汕尾站等相关内容,借助协会商会的影响力,充分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诚信建设的社会知晓度,全面提高汕尾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透明度,营造企业主动知信、积极用信的良好氛围,为汕尾企业及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

  

2020年1月1日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涵盖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对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涉及的各个领域进行制度化规范,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导市场交易,倒逼企业提高信用水平。动员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诚信服务意识,拓展诚信服务内容,创新诚信服务方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发表时间:[ 2020/11/25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