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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约束发挥作用 小微企业需要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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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江苏省工商局最近经统计分析相关数据,最终形成了两个年度企业年报情况的分析报告,为提高工商部门服务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为政府部门掌握企业发展动态提供了参考。

根据报告,江苏绝大多数企业能够自觉履行法定年报公示义务。江苏2013年度企业年报率为84.6%,高于商事制度改革前2012年度82%的年检率;2014年度企业年报率78.6%,接近商事制度改革前的年检率。说明江苏绝大多数企业在年检制度取消后,依然关注国家有关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能够自觉履行企业年报公示的法定义务。因江苏省企业总量大,年报率虽较高,但仍有21.4万户和35.7万户逾期未申报2013年度和2014年度报告,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此外,存续企业中,经营异常企业占比较大。2013年度年报数据显示,该省有21.4万户企业因未按期年报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在已申报的企业中,有7.9万户企业申报“停业”或“清算”,已不再经营,故2013年度存续企业中属异常经营和不经营的企业达29.3万户,占存续企业总量的21.1%。2014年度年报数据显示,江苏经营异常和不经营企业占比已超过存续企业总量的四分之一,达27%,比上一年度高出5.9个百分点。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江苏新设企业的年报率低于改革前设立企业的年报率,同时正常经营户占比也明显低于其他时期设立的企业。通过比较改革以来新设立企业与全省其他企业年报数据,显示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江苏新设企业27.68万户,年报19.88万户,年报率为71.8%,低于2014年度企业平均年报率6.8个百分点;年报中申报正常经营户17.28万户,正常经营户比率为70.9%;新设企业的正常经营户比率比全省企业平均正常经营户比率低5.1个百分点。

报告同时对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设企业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从申报情况看,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新设企业中亏损企业数比盈利企业数高13.57个百分点,且有经营收入的企业数偏低。而2013年新设的企业,其参加2013年度和2014年度申报的数据反映,经营状况有好转,盈利企业数增加9.9个百分点,纳税企业数也增加13.74个百分点。

根据分析,新设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要关注。新设小微企业的经营异常和不经营户比率为29.5%,高于全省小微企业经营异常和不经营户比率近5个百分点,说明在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孕育的市场主体,仍然需要经过艰难的适应期和成长期,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需要关注和扶持。

通过分析,报告提出要加快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步伐,尽快落实各部门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尽快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力举措,加大对失信企业的约束力度。

□许步伟 高翔

(责任编辑:)

发表时间:[ 2015/8/24 9:5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