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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财政推动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
近年来,广州市通过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探索建立交易信用体系,落实联合信用奖惩,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构建规范、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
一、以透明促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加大政府采购预算、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公开,完善违法违规案件和投诉案件处理结果信息发布机制,公开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2016、2017年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等机构的评估报告中,广州市采购透明度位列93个全国地级以上市政府第一。
二、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交易信用体系。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政府采购交易主体信用评价体系,评价范围涵盖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评审专家四类主体,并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理论成果运用于信用管理实践,同时探索建立与之相适配的适合多行业、多地区应用的综合型信用评价体系。目前信用指数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的评审过程运用,占评审权重的5%。截至2017年底,累计有1809个项目运用信用指数进行评标。
三、信息共享,落实联合信用奖惩。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报送机制,自2015年12月起,每月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典型案例报送给市信用办,实现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跨区域应用,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广州市全面收集供应商在各省市、地区失信行为,并应用于评审程序中的“资格性审查”环节。以信用指数为抓手,依托广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力保障信用指数指标体系数据权威性和公信力,有效联通信用信息孤岛,逐步建立“一处受罚、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
四、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不断加强对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针对供应商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等不诚信“老赖”行为,均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诚信曝光台”栏目予以曝光。
发表时间:[ 2018/10/29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