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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编办:我区全面推行承诺制信任审批制度



6月5日,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承诺制信任审批实施方案》,对首批91个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实行承诺制信任审批,涵盖商事登记、企业投资建设和市场准营等营商环境的核心领域,约占全区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的20%。

承诺制信任审批是区编办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证照分离”等改革基础上,围绕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加强制度供给的又一重要举措。根据审批事项的不同性质,承诺制信任审批分为全信任审批、非核心要件信任审批和要件后补信任审批三种形式。承诺制信任审批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标准明确。纳入信任审批的事项要求不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人生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影响较小,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而且不会产生后果的审批事项。二是程序规范。纳入承诺制信任审批目录事项的公布、审批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均有明确规范。审批部门在目录公布后30日内,应制定事项告知承诺书、办事指南等配套材料,并会同监管部门建立事中事后工作机制。并在做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1个月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三是风险可控。通过事前告知承诺、事中事后强化监管、配套信用管理,实现审批、监管、信用“三联动”。对审批部门来说,信任审批并非“审后不管”,从申请人来说,也不是“承诺了之”,而是通过建立健全审后核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管理体系等方式,让“守信者走遍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

下一步,区编办将围绕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全域覆盖”“扩权强区,承接省、市行政职权下放”“证照分离”和“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等工作,擦亮“承诺制信任审批”“来了就办、一次搞掂”等系列改革品牌,努力实现“审批最快、要件最少、流程最简、成本最低、服务最优”,创建全国最优、国际一流的国家级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


发表时间:[ 2018/6/6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