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规章
当前位置 > 信用规章 > 厦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厦门: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厦门制定《厦门市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商贸、冶金有色等行业作为重点,要求在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全市安全生产信用机制。
方案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信用“黑名单”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布;建立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生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厦门还将加强安全生产诚信结果的运用。提供信用保险、信用担保、商业保理、履约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在项目立项、改扩建、土地使用、贷款、融资、评优表彰和企业负责人年薪等方面,把安全生产诚信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企业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还将通过组织约谈、强制培训等方式予以诫勉,不良行为记录将曝光公开。
发表时间:[ 2016/5/31 10:2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