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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共筑诚信消费环境
在经济新常态下,传统消费受到一定影响,但以“互联网+”、个性化等为特征的新消费异军突起,引人关注。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学者、西南财经大学西财智库CEO汤继强将这一现象比喻为“经济温差”。“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压力下,人们都在说‘冷’,但我感觉到‘新消费’领域热气腾腾!”
今年,我国消费维权日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这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更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定义新生活
上班不想挤公交,手机预约专车接送;闲暇想看电影,用手机在线选座买票;周末饿了,手机APP点击外卖服务到家;买东西忘带现金,手机支付宝、微信、apple pay扫一扫,轻松支付……随着技术革新,这些新消费方式的诞生逐渐改变着我们的消费习惯。
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积极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意见明确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消费和品质消费六大领域将作为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新消费,这个亮眼的新词今年频频活跃在公众视野。“新消费时代”的到来,正在催化着中国消费新变局。
在北京工作的刘女士不久前刚从网上购买了一台智能吸尘器。而在刘女士的消费清单上,还有更多非传统意义上的必需品:高端零食、Kindle、加湿器,还有盆栽和茶叶。
刘女士的移动网络消费是当下新消费的一个缩影。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以智慧家居、智能电子、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为代表的新消费正在强势崛起。数据显示,2015年最终消费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6.4%,其中新消费的贡献尤为突出。对此,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王斌指出,去年消费市场亮点纷呈,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等都是新的消费热点。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强金融扶持等具体举措,力促绿色消费发展,并明确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
专家指出,我国的新消费正呈现多方面的新变化,消费方式与结构的新趋势、消费人群的新领军者以及消费环境的新特点都在改变着我国的消费格局。
快速增长伴生维权新题
3月15日,中消协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上公布了《“听消费者说”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近六成的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环境表示满意,而买房租房、医疗保健、投资理财的满意度则有待提升。本次调查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获得有效样本近1.01万。
调查显示,过去一年,超过八成的消费者购买过节能家电、无公害或有机食品;六成以上消费者购买过绿色家装建材;五成多的消费者购买过净水器和空气净化器。
从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绿色消费产品的评价情况来看,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中,有64.3%的消费者表示满意,而满意度相对最低的是空气净化器,为50.3%,其他均在50%~60%之间。不少消费者反映,所购买的绿色消费产品存在价格高、品质差、宣传名不副实等问题。
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多家电子商务网站均因售假被点名,新兴的网络交易模式微商也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微信上买东西不退成为一种常态。据统计,截至目前,网络购物相关的投诉占全部投诉量的25%,成为“3·15”晚会收到的数量最多的热点投诉。
“新消费”时代,精准维权需要抓住网络购物的重点环节。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表示,售假已成为网络零售电商的“头号毒瘤”,直戳电商企业的诚信体系;信息泄露暴露电商企业的技术漏洞以及内部管理问题;在新《消法》中提出的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在实际经营中电商也屡屡“打擦边球”,执行并不到位;服务态度也暴露了电商客户服务方面的弊病。
2014年3月15日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网络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平台的第三方责任等相关条例。针对网络售假问题,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办法,如监管抽查、界定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和标准等。只有将法规落到实处,要建立企业的信用系统,才能杜绝网络交易中的问题,让消费者放心网购,让网络平台真正成为新经济的强大助力。
信用机制成为破题钥匙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投诉129万余件,同比增长超过11%。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降反增,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企业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对于企业失信成本低、消费者维权难度大该如何解决?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京东商城、淘宝网等17家电商企业启动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平台,今后消费者如果有涉及上述电商企业的消费争议,可以由受理案件的消费者协会直接将投诉移转电商企业。显然,此举将大幅度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提高消协组织的工作效能。
记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意味着,适用商品范围更广、更加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将大大增加各类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信用机制“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建成并不断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其中,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度向全社会发布同时被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信息,共18,615家。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日前表示,“今年,国家发改委将不断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从源头上使所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努力形成合力,使失信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无处可逃。同时,与其他部门一起用好这些平台和机制,共同织出了一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天网。”
今年,我国消费维权日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这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更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新消费定义新生活
上班不想挤公交,手机预约专车接送;闲暇想看电影,用手机在线选座买票;周末饿了,手机APP点击外卖服务到家;买东西忘带现金,手机支付宝、微信、apple pay扫一扫,轻松支付……随着技术革新,这些新消费方式的诞生逐渐改变着我们的消费习惯。
去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以积极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意见明确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农村消费和品质消费六大领域将作为消费升级的重点领域和方向——新消费,这个亮眼的新词今年频频活跃在公众视野。“新消费时代”的到来,正在催化着中国消费新变局。
在北京工作的刘女士不久前刚从网上购买了一台智能吸尘器。而在刘女士的消费清单上,还有更多非传统意义上的必需品:高端零食、Kindle、加湿器,还有盆栽和茶叶。
刘女士的移动网络消费是当下新消费的一个缩影。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以智慧家居、智能电子、文化体育、旅游休闲等为代表的新消费正在强势崛起。数据显示,2015年最终消费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6.4%,其中新消费的贡献尤为突出。对此,商务部市场运行司副司长王斌指出,去年消费市场亮点纷呈,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等都是新的消费热点。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强金融扶持等具体举措,力促绿色消费发展,并明确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
专家指出,我国的新消费正呈现多方面的新变化,消费方式与结构的新趋势、消费人群的新领军者以及消费环境的新特点都在改变着我国的消费格局。
快速增长伴生维权新题
3月15日,中消协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上公布了《“听消费者说”调查报告》。报告显示,近六成的消费者对当前消费环境表示满意,而买房租房、医疗保健、投资理财的满意度则有待提升。本次调查覆盖31个省市自治区,获得有效样本近1.01万。
调查显示,过去一年,超过八成的消费者购买过节能家电、无公害或有机食品;六成以上消费者购买过绿色家装建材;五成多的消费者购买过净水器和空气净化器。
从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绿色消费产品的评价情况来看,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中,有64.3%的消费者表示满意,而满意度相对最低的是空气净化器,为50.3%,其他均在50%~60%之间。不少消费者反映,所购买的绿色消费产品存在价格高、品质差、宣传名不副实等问题。
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多家电子商务网站均因售假被点名,新兴的网络交易模式微商也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微信上买东西不退成为一种常态。据统计,截至目前,网络购物相关的投诉占全部投诉量的25%,成为“3·15”晚会收到的数量最多的热点投诉。
“新消费”时代,精准维权需要抓住网络购物的重点环节。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表示,售假已成为网络零售电商的“头号毒瘤”,直戳电商企业的诚信体系;信息泄露暴露电商企业的技术漏洞以及内部管理问题;在新《消法》中提出的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在实际经营中电商也屡屡“打擦边球”,执行并不到位;服务态度也暴露了电商客户服务方面的弊病。
2014年3月15日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网络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平台的第三方责任等相关条例。针对网络售假问题,国家工商总局目前已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办法,如监管抽查、界定七天无理由退货范围和标准等。只有将法规落到实处,要建立企业的信用系统,才能杜绝网络交易中的问题,让消费者放心网购,让网络平台真正成为新经济的强大助力。
信用机制成为破题钥匙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投诉129万余件,同比增长超过11%。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不降反增,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企业违法成本低、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对于企业失信成本低、消费者维权难度大该如何解决?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京东商城、淘宝网等17家电商企业启动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平台,今后消费者如果有涉及上述电商企业的消费争议,可以由受理案件的消费者协会直接将投诉移转电商企业。显然,此举将大幅度降低消费者异地维权成本,提高消协组织的工作效能。
记者注意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这意味着,适用商品范围更广、更加严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将大大增加各类市场主体的违法成本。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信用机制“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建成并不断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其中,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首度向全社会发布同时被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信息,共18,615家。
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日前表示,“今年,国家发改委将不断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从源头上使所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努力形成合力,使失信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无处可逃。同时,与其他部门一起用好这些平台和机制,共同织出了一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天网。”
随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步伐不断加快,逐渐营造诚信的消费环境,才能更好地激发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热情,让消费这驾马车跑得更快。
发表时间:[ 2016/3/25 9: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