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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用平台实现对2400万自然人全覆盖
记者从近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信用平台目前已初步实现对全市138万法人、2400万自然人的全覆盖,将启动市信用平台二期建设。《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激励措施”与“惩戒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突显“守信受益”。在同等条件下,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或者在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二是充实“惩戒措施”。对信用状况不好的单位,依法“取消已经享受的行政便利化措施”、“限制参加政府购买服务、国有土地出让”等;对于失信个人,还可以依法“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等。三是建立“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明确行政机关应当对严重失信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名录,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市场强制退出措施。
办法明确规定了具体的“激励措施”与“惩戒措施”,主要包括:一是突显“守信受益”。在同等条件下,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或者在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活动中列为优先选择对象。二是充实“惩戒措施”。对信用状况不好的单位,依法“取消已经享受的行政便利化措施”、“限制参加政府购买服务、国有土地出让”等;对于失信个人,还可以依法“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等。三是建立“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明确行政机关应当对严重失信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名录,依法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者市场强制退出措施。
发表时间:[ 2016/3/2 9:14: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