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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加大处罚信用惩戒 倒逼环保"黑企"转型
去年一年,我市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增长18.57%,罚款增长33.69%,加上信用体系建设等非处罚手段,我市铁腕倒逼环保“黑色”企业转型,加快环保改造。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去年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办法的出台,增加了基层面对不重视环保措施的“黑色”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手段”。“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环保部门依法处罚绝不姑息,增加了违法行为的成本,这在2015年的案件数量及罚款数额上都有体现。”市环保局副局长徐传东表示,除了行政处罚,去年,环保部门通过行政拘留和司法移交也让企业的环保责任人违法有了“成本”,“这些铁腕手段,让企业在违法时不仅要顾忌到经济成本,还要考虑到拘留和司法移交,加大了威慑力。另外,新环保法的配套措施增加了按日计罚和限制生产等措施,为环保执法提供了更尖利的‘牙齿’。去年,我市有两家企业被按日计罚,总计近200万元,这在我市历史上是没有的。”
在加大违法案件处罚的同时,我市还通过信用体系建设等非处罚手段倒逼排污企业守法经营。2015年,我市参评重点工业企业(非国控)382家,共评出绿色企业3家,蓝色企业356家,黄色企业19家,红色企业1家,黑色企业3家。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推行环保黑名单制度,将上一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红色和黑色的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以经济手段来倒逼企业强化污染治理。
目前,我市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全面推行将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作为是否放贷的重要依据,绿色企业优先放贷,蓝色企业正常放贷,黄色企业缩小贷款的金额,列入黑名单企业基本不放贷。同时,会同物价等部门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实施差别化水、电价政策。工商部门取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入江苏名牌产品评选资格,经信部门取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参加诚信企业评选资格。
通过以上几种激励和惩戒政策,重点以经济手段为主,使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效能进一步放大,惩戒之举促使企业加快升级改造,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李江 王从帅)
发表时间:[ 2016/1/20 11:2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