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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企业非法排污 负责人被刑拘
据悉,龙华新区牛湖派出所公安干警16日前往观澜牛湖一企业执行一项特别的任务——对该企业的负责人依法刑事拘留。该企业于2003年注册开办,从事五金加工,有牌有证。今年3月份该企业被新区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未经环保审批同意增设污染工艺,产生的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入市政管道,进而污染水体环境。根据执法人员现场采样检测结果,该企业排放的废水中总铜浓度达85.7毫克/升,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根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企业被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除被处以十五万的行政处罚以外,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还将追究该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即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014年至今,龙华新区已查处12家“地下电镀厂”并移送公安机关,其中5名当事人已被追究刑事责任,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此次为首家“有牌有证”的企业因非法排污其负责人被刑拘,这也成为龙华新区首家因非法排污、其负责人被依法刑拘的企业。
据悉,今年是龙华新区“环保水政执法年”,严查非法排污与无证排污,对于身边的污染环境行为,市民可通过拨打12369向市人居委举报,也可直接拨打龙华新区城建局投诉电话23336699或直接向当地环保所举报,举报一经查实,将获得1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发表时间:[ 2015/10/13 10:31:17 ]